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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阅对象:局机关职工、实体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和仪检中心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借阅。
二、借阅方法:图书杂志每次限借一本,历年杂志(合订本)
限借一套(本)。
三、借阅时间:图书、历年杂志(合订本)借阅时间为15天;
当月(含季)杂志不予外借,隔月杂志借阅时间为10天,如需续借者请来本室办理续借手续,否则取消借阅书刊的资格2个月。
四、赔偿办法:为保证书刊的完整性,如有遗失和损坏现象按下列办法处理:
1.图书遗失一套中的任何一本,按一套价格赔偿,单本按原价的两倍赔偿,杂志遗失一本,按一季的价格赔偿。
2.如有涂坏、撕页和油污现象,经发现,按损坏程度予以罚款。
五、开放时间:每周除星期二、五下午为内务整理时间外,其余按上班时间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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