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公司经该市政府同意,向本厅提出审批《湖南省武冈市城区扩建10万吨/日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申请,本厅组织专家对该报告书完成了技术审查,但鉴于该项工程需改变威溪水库使用方向,属本厅重大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现将本厅拟批同意书(见附件),向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五日内(2009年4月23日至4月29日)书面向本厅行政许可窗口反馈。
联系人:李栋 电话0731-5486189
传真0731-5532966
邮箱xzxk@hnwr.gov.cn
湖南省水利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武冈市城区扩建10万吨/日
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同意书
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武冈市城区扩建10万吨/日供水工程
申请人: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公司
论证编制单位: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甲级)
工程类型:城市供水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取水口位于威溪水库右岸原二水厂取水口附近
项目所在河流:资水二级支流——玉溪河
项目所在河流水功能区:项目取水口位于赧水玉溪武冈源头水保护区
工程规模:该自来水厂扩建日取水规模10万m3。当扩建供水工程建成投产运行后, 第二自来水厂原有日供水2. 6万m3将作为新建水厂事故时应急取水设施,水厂总取水规模不得超过10万m3。
项目开发水资源主要指标:最大日取水量10万m3 (新增日取水量7. 4万m3)
工程主要任务:城市供水
受理时间 :2008年11月30日
技术审查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2009年4月15日
专家组审查主要意见 :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难以满足城镇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的需要,增大日供水量和择地扩建水厂是必要的。扩建水厂日供水规模10万m3,同意采用威溪水库库水作为该水厂的供水水源。根据历年实测资料分析,威溪水库要满足农业灌溉用水、城区供水的需求,须在水厂扩建工程建设的同时兴建水源补偿替代工程。威溪水库现状水质为Ⅱ类,满足城市供水水质要求。
审 批 意 见:扩建水厂从武冈市境内的威溪水库库内取水,扩建水厂最大取水规模10万m3/日,同意新增取水规模7.4万m3/日。原取水规模2.6万m3/日作为新建水厂事故时应急替代取水备用,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公司总取水规模10万m3/日。
威溪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工程,威溪水库向武冈市城区的日供水规模从现状2.6万m3/日扩大至10万m3/日后,对威溪水库灌区的农业灌溉有较大影响。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政资(1995)457号)文件的规定,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公司(建设单位)须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武冈市第二自来水厂扩建占用威溪灌区用水补偿替代工程方案的批复》(湘水工管[2008]96号)要求和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湖南省武冈市城区扩建10万吨/日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12月)的投资估算,投资4227.53万元修建农业灌溉替代工程,以满足灌区在设计干旱年农田灌溉用水要求。
武冈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武政函[2008]31号、34号的承诺,认真协调威溪水库各用水单位利益,切实保护各用水人的权益。
工程开工前,业主单位应到省水利厅办理有关取水许可申请。
二○○九年四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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